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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非法经营IQOS电子烟 合肥俩店主获刑
2020-09-15  浏览:716

非法经营IQOS电子烟 合肥俩店主获刑

新型卷烟已经成了不少烟民的“新宠”,一个巴掌大的“IQOS”矩形电子加热烟具,配上比普通香烟更短的“万宝路”烟弹,无需点燃便可以“吞云吐雾”。然而,烟草管理部门认定IQOS电子烟的烟弹属于烟叶制品,其经营应当遵守《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未经许可销售或触刑法。日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销售电子烟犯罪嫌疑人阙某某、刘某某提起公诉。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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