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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杯”等非法电子烟交易抬头,行业监管新时期需加强执法

[加入收藏]               日期:2022-11-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程洋 刘嘉仪    浏览:186    评论:0    
核心提示:“外形极似奶茶饮品,各种水果口味丰富,有口味盲盒提供……”11月16日,南都电子烟产业观察课题组走访发现,一款被称为“奶茶杯

“外形极似奶茶饮品,各种水果口味丰富,有口味盲盒提供……”11月16日,南都电子烟产业观察课题组走访发现,一款被称为“奶茶杯”的一次性电子烟产品在闹市中多家便利店内可售,单价99元的三无“奶茶杯”产品,批发市场40元可售,且为厂家直发。

课题组注意到,不止“奶茶杯”,市场上还出现了“可乐杯”“大焕彩”“调味棒”等一次性雾化器,消费者通过这些产品便可以实现将烟草口味烟弹变成其他口味。今年10月1日起,《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禁止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电子烟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课题组从国家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处获悉,相关部门将会核实并查处门店此类销售情况。律师也提醒,经营者切勿为了贪图蝇头小利铤而走险,否则可能承担高额的赔偿责任。

电子烟监管进入新时期

“奶茶杯”“可乐杯”等三无产品在闹市流通

今年以来,《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电子烟征收消费税落地实施等等监管政策相继落地,电子烟行业进入监管新时期。

而在监管落地实施的新时期,课题组走访发现,“奶茶杯”等非法电子烟交易抬头。在位于深圳保利文化广场的一家便利店内,收银台显眼位置除了摆放着卷烟,同时也摆放着电子烟产品,在课题组询问是否有水果风味的产品后,店主则是拿出一张展示着多种口味,外形类似于饮品的电子烟产品图,并介绍到产品为一次性电子烟,被称为“奶茶杯”,且各种口味库存充足,甚至还有盲盒款式。但直到课题组提出要购买时,店主才谨慎地从柜台下拿出部分产品。

“奶茶杯”产品外包装全为英文介绍

课题组发现,产品外包装全为英文介绍,且并未印刷上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生产标准编号显示为企业标准。店主进一步解释,产品原为通往出口销售,店内的只是代朋友销售。

无独有偶,该店几百米外另一家便利店内也同样出售着“奶茶杯”产品,除了品牌不一,外包装基本一致。

除了闹市零售便利店内轻易可购,课题组在华强北内同样发现了“奶茶杯”的踪迹。一展示着国标产品的门店内,店主从柜内拿出了各式各样口味的“奶茶杯”“可乐杯”等一次性产品,一款零售价为99元的“奶茶杯”,批发价只需40元。当被质疑安全性时,店主表示产品均为自家工厂生产,批量直发。

课题组就市面上销售的“奶茶杯”情况,向部分电子烟品牌方、厂家了解。有品牌方表示,目前已持证的合规电子烟品牌厂家,早在“930”之前就按照合规要求停产了非国标口味,市面上销售的“奶茶杯”等产品,并非符合国家监管要求的正规产品,且会对目前国标产品的销售市场带来冲击。

相关部门:一经核实将采取查处

律师提醒经营者莫贪图蝇头小利铤而走险

针对市面销售的“奶茶杯”情况,课题组致电至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其工作人员表示,在目前的电子烟国家标准要求下,除烟草风味以外的所有口味都不能销售。同时,外包装未标识生产信息的产品基本可以判定为“三无”产品,相关部门将会核实门店销售此类情况,进行具体查处。

此外,该工作人员表示,在现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销售电子烟需取得当地电子烟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过往已取得卷烟烟草的许可证并不适用于电子烟,且两者不能同时销售。“如门店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电子烟则属于无证经营行为;而持有卷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则销售电子烟则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

针对门店关于产品为出口电子烟返回境内销售的说法,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指出,产品必须符合境内销售要求,包括必须张贴中文标识,这是最基本要求。如果在国内销售的电子烟不具备中文标识、未标明生产厂家等必备的标识信息,则初步可以判断相关产品的来源不合法,或者至少不能合法在境内进行公开销售。

毛鹏提醒,烟草部门或工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如果发现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可能会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另外,如果此类电子烟在销售后,顾客在使用中出现身体不适等问题,商家可能还要对此承担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建议经营者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而铤而走险。

非法三无产品或致“劣币驱逐良币”

专家建议结合市场和执法手段保障国家和行业利益

当前,电子烟行业正处于新监管时期,“奶茶杯”等非法产品的流通,无疑将对整个行业产生冲击。

电子烟企业工作人员表示,非法三无的“奶茶杯”吸引了大批不了解其危害的消费者,可能引起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也让正规企业、持证店主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电子烟黑市”让合规的电子烟企业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危险境地。

有烟草行业专家表示,在管理、标准、税收、价格等监管要求之下,电子烟行业利益也是代表着国家的利益。而非合规产品,甚至是三无产品的存在,将会对现行的国标产品产生巨大冲击,直接损害国家、合法从业者和消费者多方利益。

“据行业内了解,此类 ‘奶茶杯’产品的单厂出货量甚至可达每月上百万支。在消费市场对非烟草风味产品的需求和巨大利益的吸引下,就有人冒着风险继续生产制造,甚至是走私贩卖。”该专家认为,此类情况并非偶然之机,目前市场上对烟草风味的产品接受度有限,水果风味仍存在市场空间。

而面对电子烟“黑市”交易,也有从业者呼吁,希望相关部门在行业监管的新时期加强严格执法,推动电子烟行业健康合规发展。

出品:南都电子烟产业观察课题组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程洋 研究员 刘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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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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