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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开打!悦刻起诉通配电子烟维刻烟弹侵权,索赔510万元

[加入收藏]               日期:2021-12-31     来源:北京日报    浏览:1004    评论:0    
核心提示:12月30日,记者从雾芯科技获悉,近日,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维刻”)及其代理商、授权经销商因涉嫌侵犯专利权,被RE

12月30日,记者从雾芯科技获悉,近日,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维刻”)及其代理商、授权经销商因涉嫌侵犯专利权,被RELX悦刻诉至法庭。目前案件已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记者获悉,涉嫌侵权的是维刻2021年发布的“V4系列”透明雾化弹。悦刻曾在2020年发布“悦刻无限”“悦刻幻影”专用雾化弹,并已申请相关技术专利,2021年6月获得授权。据诉讼书,悦刻认为,维刻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V4系列透明雾化弹落入该专利保护范围,侵犯了悦刻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悦刻表示,在未经悦刻允许的情况下,维刻、代理商及授权经销商还将这款涉嫌侵权的产品销售至全国及海外部分国家。悦刻以维刻及其代理商、授权经销商违反《专利法》及相关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令维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消除影响,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共510万元。

记者注意到,维刻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历史名称为“深圳市英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9年才变更为现有名称。

这并非维刻第一次被同行起诉。除被悦刻起诉外,维刻还在今年12月被国际烟草巨头菲莫国际告上法庭,称其使用与菲莫“VEEV”系列注册商标近似的“VEEX”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记者查询发现,维刻使用的“VEEX”在“商标信息-烟草烟具”分类中被判定为商标无效。根据《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换言之,维刻或将无法用商标“VEEX”生产、销售电子烟产品。天眼查信息显示,今年11月,维刻因商标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罚款1000元。

中国是最大的电子烟生产国,行业正处于从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的关键期,行业头部公司也持续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悦刻专利申请数量在国内封闭式电子雾化器品牌中居首位。悦刻方面表示,截至目前全球申请专利已突破700项,覆盖电子雾化器设计、雾化液配方和防止未成年人购买等各个方面。

11月26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公布,电子烟监管进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随着国家对电子烟行业规范化管理进程的推进,电子烟品牌的知识产权将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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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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