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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店五一后被违规执法如何投诉:五种方式,有理有节有据

[加入收藏]               日期:2022-04-30     来源:蓝洞新消费    浏览:682    评论:0    
核心提示:4月29日消息,随着4月的马上结束,《电子烟管理办法》也将在5月1日起正式生效,但由于有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存在,电子烟管理办法
4月29日消息,随着4月的马上结束,《电子烟管理办法》也将在5月1日起正式生效,但由于有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存在,电子烟管理办法实际全面执行的时间将从10月1日开始。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在4月15日发布的解读和说明,过渡期已经延迟至9月30日,这一阶段仍然为电子烟监管过渡期,已经申报的存量市场主体可以正常生产经营。

《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解答中详细说明了过渡期时间和指引。

问: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过渡期内,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这段问答明确规定了在9月30日之前,2021年11月10日之前登记注册的电子烟市场主体可以正常经营,有没有完成申报不限制,如实申报是办理许可证的条件。

也就是说,如果你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是在2021年11月10日之前的,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开店经营,卖啥都行,包括水果味,如果有当地烟草执法部门上门说你违反了规定,你一定要拿出国家局关于过渡期的说明给他看,而不是忍气吞声退让。

因为这是执法部门没有及时更新国家政策,属于违规执法。

反过来就是,如果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是在2021年11月10日之后的,将不能进行生产经营,这些店铺已经被过渡期抛弃了。如果被执法,是有执法依据的。

我们能想到五一后可能出现的过度执法和违规执法的情形:

1、电子烟管理办法生效了,你的店不能卖水果味了,必须全部下架。

2、电子烟管理办法生效了,你的店没有零售许可证,不能继续经营。

3、电子烟管理办法生效了,你只能卖烟草口味,其余口味立即下架。

以上可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情形,但凡你属于合法主体,你都可以依据国家局发布的过渡期指引进行申辩和投诉。

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对这些违规执法进行投诉呢?

蓝洞给大家提供了投诉三部曲,先礼后兵,有理有据。

第一步,有理说理,好好沟通。店里随时打印好国家局对过渡期的说明,或者手机里随时保存好链接,告诉执法人员,目前是合规主体可以正常经营。

第二步,如果对方仔细看了,并表示说得对,然后离开,往下不必看了。如果对方仔细看了,但表示我不管我就是要马上执法,那你就需要打开手机录像,或者店里监控打开,记录整个过程,同时要记录下对方的执法编号。

第三步,进行合法途径救济投诉。蓝洞整理了五种投诉方式。

第一种是向当地烟草部门投诉,执法人员毕竟还是属于当地烟草部门管理,有些行为可能不是官方行为,直接找当地投诉。有电话打电话,没电话上门投诉。通过单位管理员工方式进行维权。

第二种是向上级烟草部门投诉,如果当地烟草部门推诿,就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一般市级对政策文件的了解要全面很多,通过上级监管下级工作方式进行维权。

第三种是向省级烟草部门投诉,这个就算是顶到当地最高了,省级接到投诉后应会指派当地了解,上上级指派复查,当地肯定得认真对待。

虽然都是烟草系统,但是下级如果被投诉到了上级,这在同一体系也不是好事情。

这就是监督和制约的作用。

第四种方式,是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12313投诉。

12313,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受理全国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的专用号码。定位于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面的公益服务,主要功能是接受公众有关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举报,答复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蓝洞曾经拨打过12313,工作人员对过渡期的指引非常了解,可以直接告诉对方何地过度和违规执法。

第五种方式,拨打政府便民投诉电话12345。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指各地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由电话12345、市长信箱、手机短信、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组成的专门受理热线事项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12345热线可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创新社会治理,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2345综合运用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批示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多种形式的督办,促使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这种属于政府部门受理的投诉。

无论是烟草内部投诉,还是政府投诉,都会起到制衡和监督的作用。

也别怕因为举报和维权遭遇对方的报复,比如三天两头找事,不给办理许可证,如果你真的没有问题,那可以继续投诉,对方可能连工作都会丢掉。

还是那句话:有事别怕事,没事别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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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洞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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