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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电子烟100多万元被检察院认为情节严重:应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加入收藏]               日期:2023-05-07     来源:蓝洞新消费    浏览:779    评论:0    
核心提示:5月6日消息,据上海浦东电视台5月3日今日消息,上海一名男子无证非法销售非国标电子烟,已经被浦东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视频今日
5月6日消息,据上海浦东电视台5月3日今日消息,上海一名男子无证非法销售非国标电子烟,已经被浦东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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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今日消息时间为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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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中提到的水果味电子烟销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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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子家中发现了更多非法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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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文件提到的涉案非法水果味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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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检察院检察官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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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今日消息该男子涉案金额100多万元,检察官称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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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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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为该男子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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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表示,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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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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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没收财产。

视频里面有几个关键信息,蓝洞已经截图并做了文字说明。

关键信息是,无证非法销售水果味电子烟,被查货物100多万元,检察院公诉时的量刑建议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称情节特别严重。

目前视频能够确定的数字是查获100多万的货值,但具体案值、非法经营数额方面数额没有披露。

检察官提到的刑法第225条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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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有两个参考:

1、个人非法经营额3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非法经营额100万元以上。

2、个人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违法所得30万元以上。

对应到本案的非法经营数额100多万元,符合个人非法经营额30万以上的区间,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国内尚无公开的针对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的判决,浦东检察院的公诉意见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说法,可以给类似的犯罪嫌疑人一个参考,但各地的案例和数额认定可能会有不同,也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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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洞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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