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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香烟在美国身份含糊

[加入收藏]               日期:2020-09-15     浏览:450    评论:0    
核心提示:FDA正在争取将电子香烟定位于一种药物传递安装,就像尼古丁口香糖或其他的尼古丁替代品。这样的定位会让电子香烟不得不面对冗长和昂贵的临床实验,以证实它们是平安和有用的。 但是,很多经销商争辩说,电子香烟是被设计为一种能替代香烟的消遣品,而不是协
  FDA正在争取将电子香烟定位于一种药物传递安装,就像尼古丁口香糖或其他的尼古丁替代品。这样的定位会让电子香烟不得不面对冗长和昂贵的临床实验,以证实它们是平安和有用的。

 
  但是,很多经销商争辩说,电子香烟是被设计为一种能替代香烟的消遣品,而不是协助人们戒烟的补助品。他们表示,没法承当一系列费用昂扬的临床实验,并且任何方式的监管受权消费,都会迫使不少企业离开这一行业,或转为地下运营。
 
  这样的僵局凸显了在处理美国最令人头疼的安康Issue(问题)上,公共卫生界的分歧越来越大。

 
  每年大约有40万美国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许多公共安康的倡议者,包括FDA在内,以为电子香烟做为一种未经检验的戒烟工具,能够让少许非吸烟者也对尼古丁上瘾。但另少许人,包括美国公共卫生医师协会在内,却以为目前的政策对电子香烟赞成不足。这些组织以为,鼓舞吸烟者转向电子香烟或其他无烟烟草产物,能够大幅度增加因烟草致病的患者数目。
 
  美国公共卫生医师协会烟草控制小组的乔尔·尼兹奇博士称,电子香烟能够是目前市场上最有希望的戒烟产物。他表示,该产物应该遭到控制,以确保消费规范。但是他并不认同FDA的做法:“管理部门与其列出更多的规则,倒不如提供一个大的框架。”

 
  现实上,FDA能够凭仗3009年经过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烟草法对电子香烟实行监管,该法赋予了该机构对烟草制品充沛的监管权利。但按照这些法规,在大少数状况下,电子香烟无须经历冗长及费用昂扬的售前审批,因此FDA坚称,电子香烟是一种给药安装,不在烟草法涵盖领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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