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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方案出台 电子烟行业个股再集体承压

[加入收藏]               日期:2021-06-23     来源:蒸汽动态    作者:电子烟行业资讯    浏览:669    评论:0    
核心提示:电子烟第一股思摩尔相对其最高股价已腰斩,而雾芯科技(电子烟品牌RELX悦刻运营主体)的股价也跌去超过三分之二。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出台,电子烟个股不断承压。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黄良东

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电子烟行业的监管。

受此影响,6月21日,在港股上市的电子烟代工巨头思摩尔国际盘中跌幅一度超过10%,截至收盘跌幅为7.39%;而亿纬锂能间接持有思摩尔国际超过30%的股份,股价也受到了影响。盘中跌幅一度达到4.6%,最后收跌1.52%;昨夜,美股上市雾芯科技收跌超5%。

近段时间,对电子烟的监管在逐渐趋严。继网上禁售后,今年3月,工信部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将电子烟参照卷烟执行,该条例引发电子烟行业震动,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

不过,相关控烟专家表示,针对电子烟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执法层面的若干细则似乎仍待明确规定,比如电子烟线下销售网点与学校及未成年人教育机构应该距离多远、罚款力度、包装口味限制等。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方案出台

控烟专家:未规定电子烟违规销售点罚款力度

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从保护未成年的角度提及电子烟监管。

方案提及,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推进电子烟监管法治化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工作体系,提升监管效能,规范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防范电子烟市场乱象“死灰复燃”。

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全面清理互联网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及虚假违法广告。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约谈电子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压实主体责任,防止互联网领域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各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电子烟销售网点,登记建档。清理整治校园周围违法销售网点和自动售卖设备,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对此,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吴宜群告诉南都记者,上述方案出台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还是能够起到作用,但是对于电子烟执法层面的若干细则似乎仍待明确规定,比如电子烟线下销售网点与学校及未成年人教育机构应该距离多远、查处之后罚款多少、包装口味限制等等。另外,她认为“未成年禁烟保护”应该由多个职能部门参与,该方案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共同制定,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等并未参与。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告诉南都记者,目前,世界范围内对电子烟的监管的趋势正在加强,尤其在未成年保护方面。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上述方案中,将卷烟与电子烟的监管涵盖,对于电子烟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对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的规范化而言也是合理的。

监管渐进趋严、但包装口味限制等细则未明

电子烟行业存在政策监管加码可能性

2018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敦促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及时关闭电子烟互联网销售网站或客户端;敦促电商平台及时关闭电子烟店铺,并将电子烟产品及时下架。

2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再次提到电子烟不得通过线上渠道销售,多家电商平台随即下架电子烟产品。

2021年3月,工信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研究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在附则中增加一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电子烟参照卷烟执行”的意见稿一出,引发电子烟行业震动,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

电子烟市场发展迅速,引起的尘嚣颇大。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近期,我国在业存续“电子烟”相关企业有8.32万家,2020年新增2.17万家;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仅深圳就有近8000家电子烟相关企业,约占全国相关企业总量的16.8%。深圳也先后诞生了两家电子烟上市公司——思摩尔国际和雾芯科技,前者是全球最大的电子烟代工厂,后者是大众熟知的电子烟消费品牌“悦刻”母公司。

不过,有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电子烟小作坊为了利润,采用劣质的材料,是很容易产生有害物质的。“为了节省成本,有些电子烟生产小厂特别隐蔽,在烟弹生产方面,用的烟油并不好;而烟杆配件方面也有问题,因电子烟是高温加热的雾化产品,使用劣质的陶瓷烟芯、烟杆等均有可能产生有害物,吸到塑料等有毒物质。”

电子烟从大类上与烟草相关,确实难以回避对健康的有害性。但也有业内人士称,“电子烟”就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品牌众多、不能等量齐观。电子烟监管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目前关于监管的更多细则,如电子烟包装口味、尼古丁含量、会否走向专卖等尚未被提及。

无可否认,随着电子烟市场市场的发展,政策监管也存在加码的可能。对此,光大证券表示,电子烟本质靠尼古丁成瘾,天然存在政策干扰而导致涨跌,建议市场关注电子烟技术和产品等综合能力来判断投资价值。

盘点:各国对电子烟态度有争议

对口味包装及未成年人场所销售等规定详细

电子烟销售在国外市场火爆,各国政府采取的监管态度也有所不同。总体而言,分为两种态度。一种态度认为,电子烟中确实可能含有一些致癌物,但其危害性比吸卷烟少了95%。且没有证据显示,吸电子烟的人群会增加转吸卷烟的机会;另一种态度认为,电子烟有害,吸电子烟会增加民众转吸纸烟的可能性为吸引销售,电子烟产品有水果、薄荷等各种味道,更容易引起青少年、年轻人的注意。

其中,英国日本监管政策相对宽松,更多持前一种态度。比如日本在2018年修改的旨在严格限制民众吸烟行为的《健康促进法》中,把电子烟从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予以排除;英国则承认电子烟可作为药品或消费品进入市场,作为药品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电子烟遵循与烟草相同的制度,禁止在公众场合使用电子烟。

不过,两国国内均不乏不同意见。如英国监管规则在细化与加强,2015年5月,英国颁布的电子烟新法中,电子烟包装被要求使用标准化全烟害警示包装,禁止明星代言电子烟,而且尼古丁含量也要减少。日本国内相关控烟协会也对日本政府的宽松监管政策表示不满。

欧盟及加拿大监管较为严格,更多趋向后一种态度。2014年5月,欧盟烟草指令(TPD指令)生效,明确将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纳入烟草制品管制范围,把生产商选择作为药品或宣称其产品具有戒烟功能的电子烟作为药品或医疗设备管制。欧盟各成员国对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新型烟草制品实施管控。在欧盟市场生产和销售的电子烟产品必须符合TPD指令的要求,否则会禁售、罚没或者退回;2020年7月,加拿大公布新法禁止在18岁及以下青少年可出入的公共场所或可接触到的网络空间投放任何电子烟产品广告。

美国的电子烟市场也并非一帆风顺。2020年1月3日,FDA正式发布美国电子烟新政,除了烟草和薄荷醇口味以外,封闭式烟弹大多数口味被禁止。不过,还有一项豁免规定是,针对电子烟商店出售的开放式电子烟产品不受影响。FDA认为专业电子烟商店产品可以给想要戒烟的烟民使用,而且,烟草和薄荷醇口味对青少年吸引力较小。

虽然各国采取的监管态度不一,但整体而言电子烟监管力度正在加强,与卷烟一样,对电子烟的监管正在细化。从国外监管政策的梳理中也可以看到,面对电子烟这一新生“新型烟草”,绝大多数国家对防止青少年使用电子烟的措施相对较为普遍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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