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加热不燃烧  电子烟  IQOS  JUUL  VAPE  LIL  Aspire  ZERO  Vaporesso  KOKEN 

《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禁烟场所吸烟(含电子烟)最高罚500元

[加入收藏]               日期:2021-10-01     来源:格物消费    浏览:535    评论:0    
核心提示: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和其他新型烟草制品(含电子烟)。也就是说控的烟包含了电子烟。
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减少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为公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七章二十八条,规定了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可以设置少量供消费者使用的吸烟房间。同时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校外培训机构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的室外区域,体育场所、健身场所的比赛区域和坐席区域,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市卫健委相关专家介绍,《条例》对吸烟和烟草制品做出明确说明,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吸烟是指吸入、呼出烟草的烟雾或者电子烟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烟草制品的行为。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和其他新型烟草制品(含电子烟)。也就是说控的烟包含了电子烟。

扫一扫可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来源:格物消费)
打赏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平台声明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热门问答